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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报告
日期:2008-7-14 | 作者: | 来源: | 关键字:电视 网络 |
    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报告》是由中国广播电视协会、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三家权威机构联合推出的着力影响中国电视进程的年度性报告,是代表中国电视理论全面创新的报告,是中国乃至世界首次从网络角度对电视进行研究的报告,是中国首次以MBA案例方式全景展示电视发展的报告。作为一项年度性品牌,从2008年开始每年发布一次。 
    首次推出的《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报告(2008)》包括以下内容:
    《TOP 10:中国最具网络影响力的省级卫视栏目》
    《TOP 10:中国最具网络影响力的省级卫视频道》 
    《TOP 10:中国最具网络影响力的CCTV栏目》 
    《TOP 10:中国最具网络影响力的电视事件》   
    以上四册共120多万字的研究成果已经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随着每年研究的深入,将不断增加新的内容。
    《中国电视网络影响力报告》是以排行榜的形式出现的,但该报告的核心任务是提出了网络影响力的概念,希望利用网络影响力这一新的指标完善现有的电视评价指标,建立我国新型电视评价体系。由于网络影响力是一个新生事物,社会对它的认知度还不高,为了在较短时间提高人们对它的知晓度和接受度,该报告把排行榜作为了研发的立足点,通过排名发现那些真正受观众欢迎的、在网民中真正形成影响力的栏目、频道和媒介事件,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外科手术式的解剖,揭示其笑傲网络江湖的武功秘籍,为我国其他电视栏目、电视频道的创新与发展提供直接的实战指导,从而直接影响我国电视行业的发展进程。
    网络影响力的内涵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知名度指标,二是被关注度指标,三是网络收视度指标。所谓媒体知名度指标指的是由正式机构发布的关于某一电视媒体的信息量的总和。这一指标表明了某一电视媒体的信息在网络中信息传播的广度,选取了网络中主要搜索引擎的搜索结果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所谓媒体被关注度指标指的是某一电视媒体在网络各大论坛中被讨论的量,被讨论次数越多表明媒体越受关注。这一指标表明电视媒体在网络中的信息传播深度,选取了主要搜索引擎的论坛搜索结果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所谓媒体的网络收视度指的是电视媒体生产的内容在网络中被收看/被下载的次数,表明观众的主动收看行为,是电视媒体网络影响力的最高指标,选取了主要电视内容下载网站中电视节目的被下载次数的平均分作为最终得分。最后,三大指标的加权平均之和即为最终媒体网络影响力指标。
    网络影响力这一新的评价指标的建立,可以在电视领域建立一种带有一定强制性的导向机制,鼓励或压迫电视媒体积极向网络扩张自己的阵地。从网络发展的需求看,当前网络出现一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内容的缺失。电视媒体应该而且能够用它们长期积累下来的内容资源和内容生产优势占领网络媒体这一新阵地,使劣质内容无生存之地,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但是,电视媒体是从观众的心理特征出发来进行自己的内容生产活动的,而网民的心理特征与观众是有很大区别的,这就导致当前一些电视媒体简单把现成的电视节目搬到网上后很难引起网民共鸣。同时,由于电视媒体很长时间以来一直处于强势地位,这导致了它们在开拓新领域等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惰性,主要表现在它们在新媒体的发展上照搬照抄电视媒体的经验和做法而鲜见创新。由此可见,新的导向机制的建立有助于电视媒体在发展新媒体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在这种机制作用下,电视媒体会积极创新,用反映网络媒体特点和网民心理特征的方式方法去发展网络媒体,在进行内容生产时不但研究观众的心理需求,而且能够主动研究网民的心理特征,使新生产的内容能够同时满足观众和网民的不同功能要求。在此基础上,电视媒体就能突破空间属性的限制,不但会大幅拓展电视媒体的发展空间,而且能够扩大我国各个领域建设成果的辐射力和感染力,增强我国在全球的话语权和主导国际舆论的能力和文化渗透力。
    同样重要的是,网络影响力指标体系的建立有助于提高我国网络信息和电视信息的安全度。以收视率为例,它属于舶来品,相关的基础性技术和信息很大程度上被外资掌握,这对我国的信息安全是一个很大的威胁。而网络影响力则不然。据不完全统计,它的提出是中国乃至世界首次从网络角度对电视进行研究,网络影响力具有填补我国乃至世界理论空白的重要意义,它的研发是具有强烈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活动。在国家网络安全日显迫切的国际大形势下,它的研发成果必然会大大提高我国在网络和电视媒体方面的国际软实力。
    同时,网络影响力指标的提出,还将从一定程度上解决电视“唯收视率论”所带来的表面性和片面性等各种问题。一方面,收视率所表现的是观众在强制状态下做出的一种被动性反应,既无法反映观众的主动性要求,又无法代表观众的真实满意程度,更无法测量电视媒体的社会影响力。而在网络中,没有时间的强制性限制,没有频道的强制性选择,观众对某一电视节目的喜爱与憎恨可以最大程度地得到释放,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主动性的自我选择,而非被动性的强制观看。因此,一档电视节目在网络中的受欢迎才是真正的被喜爱,电视节目的网络影响力才是真正持久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收视率指标评价的是在看电视的观众总数中有多少人看某个电视媒体的节目,而对于没有看电视的人是否了解某个电视媒体以及所持的看法等却无法评价。当前电视观众与网民呈现一定的分化趋势,即网民看电视越来越少。不容忽视的是,网民在现实及虚拟社会中经常担当舆论领袖的角色,因此尽管他们可能不直接看电视,但他们却可以通过网络来影响人们对某个电视媒体节目的看法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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